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是指新建 、 改建 、 扩建的建设项目在试运行后 、 正式投入 使用前,建设单位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“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” , 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情况 、 治理的效果和达到的标准,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根据此报告进行现场验收 ,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后 ,发给建设单位允许其正式 使用该建设项目 、 并作为向工商行政主管部申报办理生产经营等相关手续的证明 文件。